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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AAO-026-08-03-10000-2009-045
文 号:呼卫字[2009]371号
发布日期:2009-11-17
时限:

  各旗县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
  为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现将《呼和浩特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呼和浩特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呼和浩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免费婚检  实施意见  通知
  呼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7日印发
  校对:金玉芹                                 (共印45份)
  附件:
  呼和浩特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
  (试 行)
    
  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途径。自1994年起,婚前医学检查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该法还规定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不再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必需条件,即取消了强制婚检,体现了对公民自主权利的尊重。但是强制婚检取消后,我市婚检率和婚检人数大幅下降,同时,出生缺陷发生率开始上升。我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倡导科学婚检,降低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
    二、免费婚检原则
    (一)倡导与自愿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婚检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婚检理忥,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自愿参加婚检,以避免各种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基本项目免费的原则。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对象,凭《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参加婚检。婚检基本项目(见附表二)一律免费。婚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的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各旗县区和相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集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优生检测服务于一体的婚前保健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四)婚检结果保密的原则。婚姻登记部门和免费婚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其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免费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三、免费婚检机构
  免费婚检机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确定(名单见附表一)。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对象凭《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到婚姻登记地的免费婚检机构进行婚检。《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由卫生行政部门印制,各地民政婚姻登记中心发放。  
  四、婚检项目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分基本项目和特需项目。基本项目的检查、咨询和指导服务一律免费。特需项目由受检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一)免费婚检基本项目:
    1.医学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胸透、化验、生化等检查项目(见附表二)。
    2.咨询与指导:婚检机构应向受检人提供新婚知识、计划生育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自费婚检特需项目:
  主要包括对心、肺、肾的功能检测;B超、精液检查、染色体检查、孕前保健有关项目和其他个性化需求项目(见附表二)。
  检查结束后,婚检机构应向受检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进行科学婚育指导。
    五、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
  免费婚检每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落实。
  (二)免费婚检结算标准:女性为每人110元/人;男性为每人100元。
   (三)结算支付办法。各旗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免费婚检机构上报的婚检人数审核汇总后,上报旗县区财政局,由旗县区财政局按实际发生数与免费婚检机构每半年结算一次。免费婚检费用先由旗县区财政局垫付,年末市财政局按照市卫生局核实的各旗县区实际发生数支付给旗县区财政局。市妇幼保健院婚检点的费用,先由该院垫付,每季度上报市卫生局并经核实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
  六、部门职责
    免费婚检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级卫生、人口计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部门
    切实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免费婚检机构准入标准,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免费婚检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婚检机构开展免费婚检工作,提供婚前保健优质服务。做好资料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编制免费婚检预算,会同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
    (二)人口计生部门
    充分利用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服务网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增强群众婚检意识,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做好申请免费婚检当事人相关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会同卫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免费婚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婚育知识宣传咨询及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宣传等服务,利用婚姻登记工作环节,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协助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负责发放《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
    (四)财政部门
  负责免费婚检专项经费管理,包括经费预算编制、使用和监督检查。根据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核实的免费婚检人数,据实支付免费婚检经费。
  (五)宣传部门
  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通“婚前保健热线”和举办婚前保健知识讲座,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婚检的目的、意义、内容,宣传婚检做与不做的利害关系。使广大青年充分认识到: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七、本意见从2009年10 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呼和浩特市免费婚检医疗机构
  2.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表
  
  附件1:
  呼和浩特市免费婚检医疗机构
    
  市  属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新城区   新城区妇幼保健所
    回民区   回民区妇幼保健所
    玉泉区   玉泉区妇幼保健所
    赛罕区   赛罕区妇幼保健所
    土左旗   土左旗妇幼保健所
    托  县   托县妇幼保健所
    和林县   和林县妇幼保健所
    清水河县  清水河县妇幼保健所
    武川县   武川县妇幼保健所
    
  
  
  
  
  
  
  
  附件2: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表
    
  一、婚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
    1.常规体检
    2.胸透
    3.血常规
    4.尿常规
    5.淋菌涂片
  6.传染性疾病指标组合(含谷丙、谷草、表抗、梅毒、艾滋病初筛)
  7.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测(霉菌、滴虫)
    二、婚前医学检查特需项目:
    1.心电图、胸片、乳房红外线检查
    2.B超(妇科、肝胆、心脏等)
    3.乙肝二对半、乙肝三对半(含甲、丙肝)
    4.肝肾功能组合、血脂组合
    5.染色体检查
    6.支原体检测、衣原体检测
    7.精液分析
    8.ABO血型
  9.RH血型
  10.孕前保健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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