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市场,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受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委托,于2010年3月1日下午召开了全市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市的主要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美容诊所等共34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09年呼市地区医疗广告监测、检查情况。并对我市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现状进行了总结通报,传达了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对我市的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批证明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监督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反馈监测信息;三是加大对非法医疗广告打击力度,对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医疗广告审批证明、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四是加强与发布医疗广告的媒体协作,依法规范医疗广告的发布行为。
会后,各参会医疗机构签署了承诺书,承诺的内容主要有:未经审查不发布医疗广告,不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发布虚假广告。取得《医疗广告审批证明》后保证按照审查证明的要求和成品样件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篡改审批成品样件内容,不发布虚假广告等。